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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关于征集2026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3    来源:

各旗县区农牧和科技局、国家农高区管委会、开发区综合经济发展局,各旗县区、开发区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财政厅关于征集2026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内科资字〔2025〕95号)转发给你们,请尽快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旗县区、农高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和市直有关单位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财政厅关于征集2026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附件1)要求,围绕项目指南代码1001、2001、3001、4001征集筛选项目,及时组织申报单位完成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应对所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申报程序

本次项目实行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f.nmkjt.org.cn/)网上填报,其他方式申报项目不予受理(网上申报流程及操作说明书可注册登录后在系统内下载),项目申报截至2026年1月19日16:00,申报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申报单位务必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上传至系统,逾期不予受理且无法进行补报推荐。

三、推荐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申报单位属市级部门管理的,由主管部门作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推荐;申报单位属旗县区、开发区管理的,由旗县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会同财政局联合审核推荐;中央驻地方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无主管部门的其他单位,由单位内部审核后直接推荐。

1.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指南代码1001),各旗县区由旗县区农科局、财政局联合择优推荐,每个旗县区限报5项;农高区由农高区管委会择优推荐,限报10项;市直单位由归口主管部门择优推荐,限报5项。

2.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指南代码2001),各旗县区由旗县区农科局、财政局联合择优推荐,不限项目数量;农高区由农高区管委会择优推荐;市直单位由归口主管部门择优推荐。

3.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指南代码3001),各旗县区由旗县区农科局、财政局联合择优推荐,其中,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指南代码3001-1)每个旗县区限报10项,乡村振兴类项目(指南代码3001-2)每个乡村振兴帮扶旗县(乌拉特前旗、五原县)限报4项,公共服务类项目(指南代码3001-3)每个旗县区限报2项;农高区由农高区管委会择优推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指南代码3001-1)限报10项,公共服务类项目(指南代码3001-3)限报2项;市直单位由归口主管部门择优推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指南代码3001-1)报5项,公共服务类项目(指南代码3001-3)限报2项。

4.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指南代码4001),各旗县区由旗县区农科局、财政局联合择优推荐,每个旗县区限报3项;农高区由农高区管委会择优推荐,限报5项;市直单位由归口主管部门择优推荐,限报5项。

5.申报书中项目牵头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名章(或个人签字)均使用电子印章,请在申报截止前办理好电子印章(建议提前7天左右)。

6.旗县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和财政局、农高区管委会、市直主管部门务于1月20日前将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及项目清单电子扫描件(PDF版)报送至市科技局规划资配科(市科技局4020室、bskjjfgk@163.com)。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规划资配科  侯普馨  0478—8658160

市财政局教科文科    张育荣  0478—8657527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关于征集2026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局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