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申请注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2 来源:
各旗县区农牧和科技局、国家农高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局、经开区综合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关于申请注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企业和其他机构抓紧注册,具体通知如下:
1.申请单位必须符合自治区通知要求的所有条件,并将相应的佐证材料上传系统;
2.本次受理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非依托单位的注册申请,申请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上的业务范围应当包含科学研究的相关内容。已经批准注册的单位无需重复申请。未通过批准注册的单位不能申请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的各类项目。
3.申请单位务必于9月12日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公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网址:https://f.nmkjt.org.cn/nmzrjjw)填报完毕,并将相应的纸质材料打印1份盖章报送至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大楼4020室)。
4.联系方式:市科技局规划资配科侯普馨0478-8658160
附件:
关于申请注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的通知(https://kjt.nmg.gov.cn/kjdt/tzgg/202509/t20250904_2784968.html)
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