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认定“避坑指南”
一、哪种情况无法申报
1. 公司成立不足365日。 2. 注册地不在中国大陆的企业或非法人企业(例如分支机构、办事处、分公司、个体经销商等)。 3. 不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 无自主知识产权,或者知识产权与经营产品无任何关系。 5. 没有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的科技人员或科技人员占比较低,不足10%的企业。 6. 无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或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占总收入比例低于60%的企业。 7. 认定前一年内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如被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认定构成污染环境罪或被省政府列入“环境违法‘黑名单’企业”。 8. 申报的前一年度收入为零的企业。 意味着该类型的企业没有开票收入,没有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的比例计算基数。 9. 未进行相关的研发和技术创新活动,没有研发费用支出的企业。 10. 研发周期较长的初创型医药企业,以及生产的产品含有国家违禁药物成份不能申报高企。
二、申报材料常见问题
1. 转让的专利无原专利证书复印件或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所有权转让证明,无法判断原专利获取时间和所有权人。 2. 专项审计报告所附表格不规范,未按规定的样式列示。如未分年度、分项目列示、所附表格单位为元,按要求应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3. 财务报表数据、税务系统中报税数据、专项审计报告数据,三者不一致,差异较大。会计报表中各年度数据不一致,且无差异情况说明。如2020年报表中上年数据与2019年报表中期末数据不一致。 4. 组织管理水平材料混乱,未针对评价标准逐项提供。证明材料单一,多数为制度或文件,无执行情况。如研发奖励仅有制度无落实情况。 5. 科技人员材料简单,格式不规范,不符合要求,如无花名册、名册中无法判断是否为科技人员。人员数据申请书和附件材料不一致。 6. 科技成果转化附件材料混乱,与成果转化汇总表中所列不一致。仅有转化效果证明材料,如销售合同、发票,样品图片等,无科技成果技术证明材料。 7.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核算不清,归集不规范。如总收入核算不准确,投资收益或营业外收入未计入总收入。 8. 研发费用核算不清、辅助账不完整、不规范或暂未建立。研发费归集不合理,如直接投入占研发费总额的比例过高,不同研发项目支出金额、结构完全一样。委托外部研发的支出全额计入研发费,未按80%计入研发费。研发费用中其他费用占比超过20%。 9. 研发费用明细表和研发项目(RD)表不一致。委托外部研发支出与附件材料产学研合作协议所列不一致,如某研发项目为产学研合作项目,但该项目研发结构明细表中无委托外部研发支出。 10. 研发项目无证明材料,项目立项报告千篇一律,临时拼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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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高度重视项目申报。随着疫情的平息,许多企业接到客户的邀请前来企业现场,请求我们帮助策划项目,提前进行项目规划和储备。参加过项目申报全过程的企业,特别是国家级专项资金申请的企业,都会认识到提前规划项目的重要性。 提前规划有利于前期手续相关硬性条件的齐备。例如,一些高污染高能耗的行业需要大量的技改投入来满足国家清洁生产相关政策的要求以及企业自身发展的目标。这些技改项目有时比较分散,如果不提前策划,到了申报阶段(一般只有一周时间),就已经来不及办理整体申报前期相关手续了。
举个例子,某企业的某个工段计划投入2000万元实施技术改造,改造后可节约用煤;另一个工段计划投入3000万元实施技术改造,改造后可节约用蒸汽;还有一个工段计划投入1000万元实施技术改造,改造后可节约用电等等。如果企业或咨询机构介入,可以提前规划,将这些分散的技改项目整合成一个项目去申报,并提前办理备案、环评、能评、安评等合规手续。待申报通知下达后,即可组织申报,节省时间和精力。
提前规划还有利于提高申请材料的规范度和专业度。资金申请报告是项目申报过程中唯一评判项目的依据,资金申请报告的专业度和规范度将直接影响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的评分。因此,做好项目材料的编制至关重要。只有提前做好规划,进行领域判断,各章节之间相互支撑,才能编制出一份具有高度专业度和逻辑程度的申请材料。
提前规划还可以规避一些硬性条件存在的问题,例如提前落实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资金来源;提前修改已有的备案、环评、能评、规划等相关批文之间存在的矛盾;以及提前规避一些财务指标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