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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1    来源:

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显示,当前,贵州省、辽宁省、重庆市、福建省、广东省、甘肃省、安徽省、西藏自治区、海南省、天津市、北京市、湖南省、浙江省、河北省、大连市、厦门市、黑龙江省、深圳市、宁夏回族自治区正在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贵州省、北京市、广东省福建省、黑龙江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徽省正在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此外,河北省近期组织2021年度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报工作。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全国通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除了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自主设定的特色化指标(满分15分)外,其他指标全国一致。详情>>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地区申报要点
宁夏

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并作出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线上填报时间为2024年6月15日至7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系统自动关闭。

联系方式:

联系人:自治区工信厅中小企业处

陆晓宏 董文域  0951-6363644

自治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孙 涛  0951-6363716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

地区申报要点
安徽

认定条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范围涵盖一、二、三产,由创新型中小企业提出申请,须符合《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中小企函〔2023〕65号)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企业申报实行网上申请,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

企业端口关闭时间为2024年7月5日24时,市、县(市、区)工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24时,逾期均不再受理。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不设推荐名额上限。

图片

宁夏

2021年度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

复核对象: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zxqy/台)按时完成信息更新并通过审核,2021年度认定的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复核。

请各市、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业及时登录培育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于2024年6月15日至7月10日期间,填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表,并打包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方式:

联系人:自治区工信厅中小企业处

陆晓宏 董文域  0951-6363644

自治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孙 涛  0951-6363716

河北

河北省近期组织2021年度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报工作:

2021年省厅认定及复核通过的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主动申请复核。

企业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方式,线下与线上数据应保持一致。企业需登录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复核板块(http://gxt.hebei.gov.cn/main/)完成申请填报,并规范制作纸质复核申请书(含申请表、相关佐证等),向所在地工信主管部门报送。未按期申请复核的企业,将自动取消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格。

各市、雄安新区工信主管部门务于2024年7月10日前,完成2021年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的网上审核,正式申报行文并企业复核申请书(含佐证材料,一份)、注销企业和更名企业材料等盖章后统一报送省厅,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zjtx2021@126.com。

联系电话:0311-87802550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中小企业处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311-85866036  0311-6603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