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项目申报

不低于100万元科研资金支持!内蒙古2026年科技标杆企业申报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26-07-22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发布开展

自治区2026年度科技标杆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image.png

自治区标杆企业分为

引领型科技标杆企业和成长型科技标杆企业两类

须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内蒙古自治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主要产品市场份额处于行业前列,上一年度企业销售收入在5亿元以上;

3.产业创新带动能力强,研发投入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且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4%(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

4.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Ⅰ类知识产权拥有量不低于30件〔Ⅰ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具有持续的知识产权创造和成果转化能力;

5.拥有稳定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及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或具备较高水平的企业自建平台;

6.上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认定为成长型科技标杆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内蒙古自治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在细分领域拥有较强竞争力的代表性产品或服务;

3.企业成长性好,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6%(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并保持高速增长;

4.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Ⅰ类知识产权拥有量不低于10件〔Ⅰ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具有持续的知识产权创造和成果转化能力;

5.拥有稳定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及科技创新平台;

6.上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